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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农牧场管理局2013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兴安农垦信息网 作者:兴安农垦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1日

        根据2013年全盟农作物良种补贴会议精神,2013年继续对玉米、大豆、小麦、水稻实行良种补贴。为切实落实好农作物良种推广补贴项目,使国家的这一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依据全盟良种补贴会议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对职工群众种植玉米、大豆、小麦、水稻等作物进行良种补贴,充分发挥国家政策导向作用,运用资金扶持手段,引导和鼓励职工职工群众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提高优质良种和先进栽培技术的入户率、覆盖率,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 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农作物良种推广补贴项目,达到降低生产用种费用支出,进一步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增加效益。

    三、实施规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2013年农作物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继续在全局玉米、大豆、小麦、水稻等四大作物上实行全覆盖补贴。依据兴安盟土地排查清理工作完成后的统计情况,享受补贴的范围是各农牧场纳入合同面积并已签订耕地承包合同的耕地。不享受补贴的范围是各农牧场与职工群众签定退耕协议、委托经营协议(包括拱地头、开荒地、多占地)的地块及待退耕土地、不在土地排查登记造册内的地块等。

  (二)补贴对象。对生产中使用玉米、大豆、小麦、水稻良种的职工群众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2013年农作物良种补贴的执行标准为玉米、大豆、小麦10元/亩;水稻15元/亩。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严格核实种植面积。

  对玉米、大豆、小麦、水稻等农作物实施的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各农牧场要按照整体覆盖、逐级推进的原则,落实好补贴面积和品种的统计工作。要按“上报、核查、签字、公示”的程序进行。上报:由生产队长将职工群众申报面积详查把关后上报农牧场,各场核实后上报局生产科和财务科;核查:生产队长负责对每户职工种植面积进行详查,各场组织人员逐队进行核查;签字:即各级核实无误后,生产队长和场长分别签字,分别审核把关,并对本辖区面积的数量负责;公示:各生产队要公式到户,各场要公示到生产队。

  首先,按照兴安盟土地排查清理工作完成后的耕地面积统计档案,职工依据合同承包面积,据实向生产队申报种植作物和种植面积。其次,由生产队详查核实后登记补贴作物、补贴面积,即职工群众种植玉米、大豆、小麦、水稻等作物的补贴面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合同面积;职工群众转租土地种植玉米、大豆、小麦、水稻所享受的良种补贴,按土地承包合同户进行登记,如果职工自行协商由承包种植户享受补贴的,在附件1–1备注栏中注明承包种植户姓名,以备登记发放补贴资金清册时使用;生产队祥查核实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附件1分别签字后上报农牧场。三是,各场按照土地承包合同等基础数据,组织力量逐一对各队上报的各作物种植面积进行核查,并安排专人进行汇总审查后,将本辖区种植玉米、大豆、小麦、水稻等作物的种植面积上报局财务科和生产科。四是,局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逐一对各场上报的良种补贴面积进行核查,最后核定结果将由局领导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报盟农牧业局,并对上报有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五是,盟农牧业局将抽调专人深入到各旗县市进行抽查,然后会同盟财政局将旗县市补贴面积和品种汇总审核后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农牧业厅。

  为便于对补贴面积的登记核实,以及各场对补贴面积的核查,对职工群众种植玉米、大豆、小麦、水稻等作物的良种补贴,一是根据全盟土地排查清理工作完成后签定的职工土地承包合同,按职工群众实际种植玉米、大豆、小麦和水稻作物面积情况进行申报登记;二是非本场人员承包农牧场耕地种植玉米、大豆、小麦、水稻等作物,按实际种植玉米、大豆、小麦、水稻等作物面积进行分类登记。

  (二)补贴方式和资金发放。

  2013年对玉米、大豆、小麦、水稻等农作物实施的良种补贴将继续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进行,即依据职工申报、管局和区盟抽查的汇总上报结果(玉米、大豆、小麦、水稻实际种植面积),财政部门将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给职工群众。

  (三)推介优良品种。确定的补贴品种必须是经过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的品种,补贴品种须符合市场需求。

  1、玉米补贴以粮饲兼用品种为主。

  2、大豆补贴含油率≥21%,蛋白质含量≥38%以上的高产高油品种。

  3、小麦补贴以优质中筋和强筋小麦品种为主。

  4、水稻补贴以省部级三级优质米以上品种为主。

  (四)建立完善的良种补贴档案。

  良种补贴档案,是核查面积、兑现补贴、接受审计的重要依据,我局将加强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局要有区域图、各场要有落实表、生产队要有到户清册。即局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有关文件、方案、公示资料(包括影像资料),以及各场核查上报良种补贴面积汇总表、局核查上报良种补贴面积汇总表、发放良种补贴资金花名册等建档立案;各场要将发放良种补贴资金花名册(或到户清册)、各场核查上报良种补贴面积汇总表等,由各场生产科或财务科统一保管;生产队要根据职工良种补贴面积登记公示表,经各级核查、抽查确认补贴面积后,如实填写发放补贴资金到户清册,用于补贴资金发放时职工签字确认,并由生产队会计或文书专人进行保管待查。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强化协调配合。良种补贴项目涉及农业、财政等多个部门,补贴惠及千家万户,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因此要切实加强对良种补贴项目领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建立职责明确、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我局成立由武宝林副局长任组长、局生产科科长李斌和财务科科长郎艳君任副组长,由局纪检、财务科、生产科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全局良种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生产科。局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督管理各场的实施工作,以及指导、检查、验收等。各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各场要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加大优良品种的试验示范力度,加强对职工群众的培训,积极引导职工群众实行良种良法配套。各场相关部门要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变被动为主动,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违规、不推诿,不延误,在新的形势下继续抓好良种补贴工作。

  (二)健全制度,强化项目公示。按照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严格规范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管理工作。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建立公示制度,实行良种补贴公示制,即:生产队要公示到户,各场要公示到队。根据职工申报、生产队核查登记的补贴面积,将补贴户、种植作物、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方式要确保所有补贴职工户知情,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同时,各级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并一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另外,要将公示的影像资料存档,以备检查。

  (三)强化资金管理,配套工作经费。良种推广补贴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各场要安排落实一定比例的配套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技术培训、试验示范、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政策宣传、登记造册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

  (四)抓好品种展示,强化种子管理。一是良种推广补贴项目按玉米、大豆、小麦、水稻实际种植面积全覆盖后,各级干部群众对该项惠农政策还不全面了解,对补贴范围、补贴对象、补贴办法、补贴面积、补贴标准所掌握的情况不一,因此各场要加强对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的宣传力度,使之家喻户晓,让大家都明白应该给谁补贴和怎么补贴,以及有什么具体规定和要求等。二是良种补贴实行直补现金后,引导职工群众选用良种已成为良种补贴取得成效的关键环节,各场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向广大职工群众、基层干部及全社会公布、宣传良种补贴政策,充分调动职工群众使用优良品种及应用配套高产栽培技术、恢复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三是要结合高产创建活动和新品种展示示范,依托科技示范户、种粮大户,通过加大新品种展示示范力度来引导职工群众选用良种,使良种补贴项目真正起到提高良种普及率的作用。

  (五)推广适用技术,确保增产增效。各地要把良种推广补贴项目作为一项重大综合技术推广项目来实施,始终坚持良种配套良法的实施原则,切实加大配套技术的推广力度,实现良种和技术的累加效应。各场都要抽调技术骨干力量,在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采取技术人员直接到生产队、技术指导直接到田、技术培训直接到户、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四直接”推广模式,切实提高适用技术的覆盖率和到位率。玉米重点推广“一增四改”等技术;高油大豆重点推广垄上三行窄沟密植、垄三栽培技术等;小麦主推以“活土保墒”为目的的土地标准化作业、免(少)耕机条播和机械化种植技术等;水稻重点推广旱育稀植、六棱钵盘育苗机械插秧、水稻精确定量栽培技术等。

  (六)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操作程序。各场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和各自的实际情况,在面积核实、发放补贴资金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和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关键是要充分发挥村民互相监督和约束的作用,杜绝未种偷领、少种多领、以补贴外作物冒领的现象发生。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检查监督,确保项目规范操作和有序运行。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和盟农牧业局、财政局将分别组织项目督导和抽查组,深入到各旗县市督导、抽查和现场办公,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人需实名举报,举报时要有具体时间、地点、事件和责任人,各级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将保护举报人的所有信息。自治区农牧业厅举报电话0471-6652075、0471-6652329,自治区财政厅举报电话0471-4192161,盟农牧业局举报电话8288717、3992983,盟财政局举报电话8244860。盟农场局举报电话8519031、8519041

  附件1-1:职工合同承包面积内享受良种补贴面积登记公示表

  附件1-3:非本场人员承包土地享受良种补贴面积登记公示表

  附件2-1:各场核查上报职工享受良种补贴面积汇总表

  附件2-2:各场核查上报非本场人员享受良种补贴面积汇总表

  附件3-1:管局核查上报各场职工享受良种补贴面积汇总表

  附件3-2:管局核查上报非本场人员享受良种补贴面积汇总表

  附件4-1:各场享受良种补贴职工发放资金清册

  附表4-2:各场享受良种补贴非本场人员发放资金清册

  附表5-1:全局享受良种补贴职工发放资金汇总表

  附表5-2:全局享受良种补贴非本场人员发放资金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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